规范公路养护工程市场 提升公路技术管理水平
为提升我省公路养护质量与技术管理水平,深化交通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经交通运输部和省法制办同意,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原则,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类别,并设一类、二类甲级、二类乙级、三类甲级、三类乙级等五个级别。同时,设公路交通工程专项从业养护资质,分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公路交通机电工程系统两个分项。其中,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设甲级、乙级。
《细则》规定,各个类别、级别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只允许进行本类及本级别规定范围内的公路养护工程,不能跨级别从事其他级别的公路养护工程作业。该细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县道的养护工程,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职责与权限方面,《细则》规定,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对全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一类、二类甲、三类甲、公路交通工程专项养护资质进行初审,对企业资质进行评定、复审和颁发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对进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养护工程作业的外省从业单位养护资质进行确认。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申请资料的备案登记与核对工作,并对本市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二类乙、三类乙、公路交通工程专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乙级养护资质进行初审。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细则》,对权责清单中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职权进行完善,调整相关责任事项和具体实施单位。
2021-08-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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